关于南通港口货运中心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对外出售处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3
南通港口货运中心有限公司现有如下废旧物资拟对外出售处置
序号 |
废旧物资名称 |
预估数量 |
计价方式 |
存放地点 |
备注 |
1 |
电子汽车衡台面 |
2吨 |
按吨出售 |
东舟公司 (江心沙农场16大队) |
自提 |
2 |
灌包机 |
3吨 |
按吨出售 |
码头公司 (五接镇开沙岛开沙村) |
自提 |
注:所售废旧物资以存放地实物现状为准,数量以实际过磅或清点为准。
公示有效期:2024年12月5日——12月11日
查看实物: 联系部门:南通港口货运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 建 13813715918
报价须知:
1、 各报价人不得串通报价、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永久取消参与报价的资格。
2、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方式进行,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单位可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报价文件资料包括如下两部分 :
A、 报价资质文件,包括: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书、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开票资料,上述资质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B、 报价书(格式详见附件样本,需签字盖企业公章),报价书需密封在信封内,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或报价人签字。
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报价文件可能被拒绝。
3、 报价人已完全知晓实物现状,报价最高且达到出售单位预期价位者,成为废旧物资竞得方。
4、 出售单位有权取消本次竞价活动。
5、 如废旧物资竞得者反悔其报价,将取消竞得者资格,并永久取消再次到南通港口集团进行报价的资格。
6、 竞得者将相关款项缴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南通港口货运中心有限公司,账号:111182121910061833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
7、 竞得者须和南通港口货运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后,办理废旧物资的移交。
8、 南通港口货运中心有限公司开具转让证明后,废旧物资方可运输出所在单位(转让证明在物资款项到账后方可开具)。
9. 本次处置不接受在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有违约和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报价。
密封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2时
报价预约:南通港口货运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建 13813715918
地 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20号
附件:报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