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通州湾港区2024年 1.8亿元政府专项债资金监管账户代理银行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3
项目编号:TY-GC-20241206
一、项目名称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2#码头工程2024年1.8亿元政府专项债资金监管账户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期限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2#码头工程2024年政府专项债资金1.8亿元人民币, 监管资金仅限为可随时支取的存款类产品,包括活期存款、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
南通通洋港口有限公司根据工程付款需求可随时调整选择存款产品。
成交代理银行的代理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业务约定结束止。
三、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能够承担2024年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2#码头工程项目专项债资金监管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国家控股的股份制银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2.具备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证本行系统同城转账实时、异地转账两小时内、跨行支付24小时内到账。
3.具备先进的信息反馈系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所代理的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2#码头工程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账户中收付业务信息。
4.能够保证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并承担自身网络安全问题方面的有关责任。
5.主动积极支持南通通洋港口有限公司管理工作,遵守协议规定的各项承诺,遇有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提供特殊服务。
6.能按南通通洋港口有限公司要求提供充足的保障,满足南通通洋港口有限公司提出的各类资金划拨、监管、反馈等要求。
7.投标人须在南通地区有营业网点,分行范围内相关业绩均可计入,只接受一家机构报名,以分行授权为准。
8.资金监管账户代理银行负责协助开立专项债还款账户。
四、比选截止时间
比选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年12月6日12:00时整。
文件递交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通江大道68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南通通洋港口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五、比选文件要求
本项目比选文件一式叁份(壹正贰副),比选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清晰并加盖公章);
2、分行授权书(须清晰并加盖公章);
3、授信批复复印件(须清晰并加盖公章);
4、报价单(格式参见附件1)。
比选文件一式三份,密封提交,在评审现场开启。没有实质性比选文件的要求,为无效比选文件。
六、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授信额度 |
对南通港(港口)集团及其出资公司、子公司授信额度 |
2020年1月1日起对南通港(港口)集团及其出资公司、子公司的授信额度由高到低排名,排名第一者得70分,每低一名次减少10分,依次类推,减完为止。如有授信额度相同,名次并列,下一报价人名次顺延。 |
70 |
2 |
收益率 |
可转让大额存单收益率 |
按收益率由高到低排名,收益率最高者得30分,每低一名次减少5分,依次类推,减完为止。如有存款利率报价相同,名次并列,下一报价人名次顺延。 |
30 |
按照综合评分结果,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得分最高为中选银行。如总评分相同,则按授信额度高低确定先后名次。
说明:
1.第1项各行需提供授信批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次可转让大额存单收益率只可单一报价。
七、评审办法
1、成立评审小组,成员3个,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2、若报名家数少于3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发布公告。
3、如有得分相同情况,按授信额度高低确定先后名次。
4、采购人发起业务申请5日内,若中选银行无法按本次比选报价办理相关存款业务,采购人有权变更中选银行,由综合排名第二的银行中选,以此类推。
5、评审时评委对评分标准若有争议,由评审小组评委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6、对落选的银行不做落选原因的解释。
采 购 人:南通通洋港口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通江大道68号
联 系 人:徐琴 陈留
联系电话:83397267 83397201
邮政编码:226241
2024年12月3日
附件: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