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通海港区码头三期工程项目专班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港通海港区码头三期工程项目专班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人民币 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3、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对南通港通海港区码头三期工程项目专班食堂服务进行外包。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4、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能提供优质服务,普遍反映良好,可续签服务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基础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2、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馆)服务企业或酒店管理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厨师)必须为供应商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11 月 12 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6:3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方式: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凌云,电话:18020377388,邮箱:499826290@qq.com)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499826290@qq.com,并向采购人电话确认。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各申请人到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自行下载。
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不予接收。
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支付方式:
1.本项目外包服务合同为总价合同,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季度支付服务费用总价的25%,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
2.本项目每月餐费按固定每人500元/月结算;每月不足40人/天按40人结算餐费,超过40人按实际人数结算餐费。餐费自合同实际签订及正式进场之日起计算。
八、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保税十路与保税十一路交叉口东160m
联 系 人:许凌云
联系方式:18020377388
2024年11 月 5 日
附件:竞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