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基地施工建设(趸船就位)项目(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工程项目已由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南通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备忘录第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南通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基地施工建设(趸船就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南通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基地施工建设(趸船就位)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崇川区任港镇扬中街1号(轮驳公司基地),主要工作内容为74米趸船起锚,90米趸船解锚下移、锚系就位,110米趸船拖带及锚系就位,为满足趸船迁移所须的疏浚工程,门架桩基、搁置墩加固,旧钢吊桥拆除及新吊桥安装,配置船舶污染接收设备等相关施工配合工作。
(2)招标范围
本次南通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基地施工建设(趸船就位)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NTGSSFWQ-DCJW标段(二次公告),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为:74米趸船起锚,90米趸船解锚下移、锚系就位,110米趸船拖带及锚系就位,为满足趸船迁移所须的疏浚工程,门架桩基、搁置墩加固,旧钢吊桥拆除及新吊桥安装,配置船舶污染接收设备等相关施工配合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
(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日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两年(疏浚工程无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部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企业资质: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趸船抛锚就位的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要求:
a、投标人须至少投入1艘额定起重量80t及以上起重船到施工现场,船舶应为自有船舶。
注:自有指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船舶所有权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或与其全资子企业名称完全一致,此种情况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以证明投标人持有其全资子企业100%的股权)。
b、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c、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4年5月-2024年7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申请函、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的邮件发送至邮箱szjtsws@126.com,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事宜请自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查看和下载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港口大厦7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
联 系 人:陆伟程
电 话:18762753130
邮 箱:luweicheng8@qq.com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公共管理中心北楼4楼0429室
邮 编:215021
联 系 人:黄立浩、张立新
电 话:0512-67629433-8002,19951565585(黄立浩)
邮 箱:SZJTSWS@126.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已申请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二〇二四年九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