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横港沙基地生产调度(应急管理)及联检设施配套工程全过程审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1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南通港横港沙基地生产调度(应急管理)及联检设施配套工程全过程审价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港横港沙基地生产调度(应急管理)及联检设施配套工程全过程审价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35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具有跟本项目相关服务内容)。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专业)(需提供注册证书截图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串标、围标行为,或骗取中标、成交行为的;
(6)应答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有被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列为黑名单的。
资格后审材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后审材料要求部分。
六、获取采购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工作时间: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申请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段家坝工人业余大学2号楼303)
申请方式:可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申请,也可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十一条)。
申请时须提供的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投标人不具备竞磋资格。
2、获取采购文件
各申请人在网站自行下载或招标代理处领取纸质采购文件。
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七、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7月22日上午09时30分,逾时将不予接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段家坝工人业余大学2号楼30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8906290531
代理机构: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段家坝工人业余大学2号楼303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3815211105
邮 箱:942148572@qq.com
2024年7月11日
附件:竞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