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横港沙基地生产调度(应急管理)及联检设施配套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港横港沙基地生产调度(应急管理)及联检设施配套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2、预算金额:预算金额45万元,费率控制价为75%,计费基数为:单项收费价格参照通工协〔2016〕第8号文、通工协〔2018〕第2号文、通工协〔2019〕第1号文、通工协〔2022〕第1号文执行”(缺项参照权威部门行业标准)的定价,按投标费率确定结算价款且不超过45万元,超过部分视为中标人让利部分不予结算。本次报价超过最高费率则为无效标。

3、采购需求: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4529m2,总建筑面积11960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调度及远控(应急管理)中心、联检指挥中心、维修中心、侯工楼、5#变电所、门卫、围墙大门等以及附属配套的停车场及景观绿化,总投资约9158万元。现根据要求拟委托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4、服务期限:工程自签订合同且收到业主开工指令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基础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2.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必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专项检测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及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同时满足DGJ32/J21-200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要求。

申请人资质条件需满足DGJ32/J21-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中3.0.13规定:“检测机构在本省范围内异地检测时应到工程所在地检测主管部门备案。检测机构在注册地点以外设立场所进行检测或变更注册地址时,应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书面向省检测主管部门申请,并通过能力核验。”

2.2项目负责人资质及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近两年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一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 718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4:00—17:3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18号二楼

申请方式:可以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申请,也可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桑工18260537686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

各申请人到采购代理单位自行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由采购代理单位邮寄纸质文件给各申请人。

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 722  14 00 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不予接收。

地点:南通市青年路38号港口大厦7楼会议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南通市青年路38号港口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开沙岛开沙村东沙大道

人:

联系方式:18906290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18号二楼

人:桑工

联系方式:18260537686

邮箱:1321679187@qq.com

   2024 7 11

附件:竞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