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横港沙基地生产调度(应急管理)及联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港横港沙基地生产调度(应急管理)及联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

2、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伍万元(¥ 95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玖拾伍万元(¥ 95元)。

3、采购需求: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空调、消防、给水排水、智能化、钢结构、通信及玻璃幕墙等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相关配合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节点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及深度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同时也要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及通州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通过审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基础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2、投标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符合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 6 7 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4:00—17:3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801)

申请方式:可以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申请,也可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丽,13773759775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

各申请人到采购代理单位自行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由采购代理单位邮寄纸质文件给各申请人。

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 6 13 09 30 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不予接收。

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903开标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9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支付方式: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取得房建审图合格证后28天内并按合同规定提交完相应的设计图纸、电子文件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备案后28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100%。

八、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开沙岛开沙村东沙大道

人: 范先生

联系方式:18906290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801

人:高丽

联系方式:13773759775、0513-55083505

邮箱:5440512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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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