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公开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2
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港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公开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公开遴选项目;
二、招标内容:
南通港(港口)集团按照相关要求,为满足各类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货物采购等招标代理服务(包括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审核(审计)等的工作需要。拟建立南通港(港口)集团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备选库;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NTGJTZBDL-1标段,一共拟聘10家中介咨询服务机构入选集团2024—2026年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单位可接受委托参与南通港集团、南通港口集团本部或其下属分子公司采购项目的招标及咨询服务(法律法规规定须另行招标的除外)。
如果项目需要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的,选取的招标代理机构无特定专业编制能力,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同一项目中承担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的单位,不再承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
三、合同期限:入库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四、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序号 |
服务类型 |
最高限价(费率或价格) |
1 |
招标代理(工程、货物及服务采购) |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的标准的65%(上限)。 |
2 |
招标控制价编制 |
按照《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标准的60%(上限)。 |
3 |
招标控制价审核 |
按照《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标准的60%(上限)。 |
4 |
工程竣工(交工)决(结)算审核 |
1、基本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标准的60%(上限)。 |
2、效益收费为固定费率,按核减额的5%计算。 |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业绩可为同一项目同时包含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也可是不同项目的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已完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4.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已完的施工图预算编制或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或审核)或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审核(或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且所咨询的项目造价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注:造价咨询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即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造价咨询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5.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及造价咨询负责人外,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不少4人的项目组人员,项目组人员中应至少2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2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投标人拟投入的所有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三个月指2024年01月~2024年03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招标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并视情节将其列入本公司黑名单,限制参与本公司的招标项目。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预约
1.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可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预约:通过线上办理投标预约,投标人应在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7日17:00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联系人:王建,15380516451),并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szfhgczx@126.com(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给招标代理,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不予受理。
3.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考察。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14时00分;地点为: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江苏省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①银行本(汇)票,②银行转账(电汇),③银行保函,④《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具体格式详“投标文件格式”。
3.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弄虚作假的;
(3)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6)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次招标公告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newindex)和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发布。
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港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锦荣、袁军
联系电话:0513-85137264
招标代理: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8号中银惠龙大厦1幢1102B室
联 系 人:王建、董小花
电 话:15380516451、0512-85555117
E-mail:szfhgczx@126.com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