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召开9月份工作例会 暨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1-09-15
9月13日下午,南通港(港口)集团召开9月份工作例会暨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类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参股公司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刘建主持。
会上,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刘建通报了集团8月份主要经营指标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对9月份及下阶段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集团副董事长崔剑对集团各单位、部门上季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作了通报。依据企业《综合绩效管理办法》规定,集团综合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分别对12个职能部门、11个分(子)公司的上季度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季度工作计划编制类别予以了考核评定,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考评全过程进行监督。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在各部门、各单位月度绩效工资中考核兑现,季度考评结果将作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为推进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大各项工作力度,集团副董事长崔剑对集团上下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就下阶段统筹推进国企改革提出了相关意见:一要全面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二要切实加强企业董事会建设,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三要保障经营层依法行权履职,确保经营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四要筑牢南通港(港口)集团在全市国有港口资源布局中的龙头地位,进一步发挥集团在通州湾港口建设中的优势;五要加快推进经营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升企业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六要健全完善市场化用工机制,加快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薪酬福利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七要全面建立现代化监管体系,提高依法依规治企水平;八要实现企业组织架构、人员招聘、招投标及资产处置等企务信息公开全覆盖。
会上,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刘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了专题宣贯。刘建从本次修订的背景意义、主要亮点以及重点内容等方面对新《安全生产法》作了系统讲解,并就抓实抓细港口安全生产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思维,结合企业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提出工作要求。
最后,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朱玉强作总结讲话。他强调,集团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全会提出的“加快大门户建设、加快一体化进程、加快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拼搏实干、担当作为,创造更多过硬的港口建设与运营成果,勇当全市“两争一前列”的港口排头兵。
朱玉强要求,集团各部门、各单位要紧扣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心无旁骛、埋头苦干,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创新”上求突破,着力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深化国企改革,对标一流提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对照清单扎实推进,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国企改革各项任务,形成切切实实的成果,做好迎查准备;二是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聚焦主责主业,查找问题漏洞,切实防范新冠疫情、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风险,筑牢南通港高质量转型发展安全屏障;三是聚焦年度目标,争创一流业绩。认真对照集团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和重点工作任务责任书,一条条过、一项项清,加大力度,加快节奏,以决战决胜、使命必达的信念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完成任务;四是坚持党建引领,锚定发展航向。以开展“两在两同”“攻坚有我”行动为抓手,激励港口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进一步凸显党的建设与企业管理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双向互动、相得益彰的融合模式。
会议还及时传达了上级有关防御台风“灿都”的指示要求,并对集团防台防汛、疫情防控等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