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存款类产品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3
一、项目名称
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存款类产品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比选存款类产品项目,总金额4600万元,共设2个标段,期限分别为3个月、6个月,每家银行可同时投所有标段,但每家银行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选银行。
序号 |
询价比选单位 |
项目 |
总金额 (万元) |
份数 |
期限 |
标段1 |
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 |
存款产品 |
2600 |
1 |
3个月 |
标段2 |
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 |
存款产品 |
2000 |
1 |
6个月 |
本次比选的存款类产品,仅限3个月、6个月的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推荐前两名为中选银行。评分总分值均为100分,其中存款利率30分,对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授信额度70分。
三、报价银行基本条件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参加此次比选的银行在分行范围内只接受一家机构报名,同一银行如有两家及以上机构报名,以分行授权为准。
3、对前期合作中出现不履约情况,且至本次比选时解决方案仍未落地的银行,不得参与此次报价。
4、中选银行在产品到期时,应按报价利率结算利息,否则将列为港口轮驳有限公司金融合作负面名单,从发生之日起暂停该银行不少于24个月的各类金融业务参选资格。
四、报价截止时间与评审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 26 日上下午16:00整。
报价文件投送地点:南通市人民西路530号11楼账务科。
逾期没有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评审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 9 月 27 日上午9:30进行评审并确定中选单位,报价单位无需参加。中选结果通过电话形式告知,并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进行公示。
五、报价文件要求
本项目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密封提交,在评审现场开启,报价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清晰并加盖公章)。
2、分行授权书(须清晰并加盖公章)。
3、授信批复复印件(须清晰并加盖公章)。
4、报价单(格式参见附件1、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一式两份,盖章版报价文件牢固装订成册后统一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文件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报价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封口加盖单位印章。所有报价文件在开标现场开启,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报价文件,其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在账户利率报价中设置有条件报价或者产品不符合要求的,经评委一致认可后,将按照废标处理。
六、评审标准
1、评分规则
项目 |
存款利率 |
授信额度 |
总分值 |
30 |
70 |
2、具体各评分项的评分标准如下:
存款利率 满分30分,按存款利率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得30分,每低一名次减少5分,依次类推,减完为止。如有存款利率报价相同,名次并列,下一报价人名次顺延。
授信额度 满分70分,按报价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的授信额度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得70分,每低一名次减少10分,依次类推,减完为止。如有授信额度相同,名次并列,下一报价人名次顺延。
按照综合评分结果,由高到低确定名次,推荐前两名为中选银行。如总评分相同,则按授信额度高低确定先后名次。
七、评审办法
1、按规定组建成立评审小组,成员3人。
2、若报名家数少于3家,将重新发布比选文件。
3、报价产品类型与比选文件要求不符的、产品期限低于3个月或高于6个月的均视同为废标。
4、中选银行及其相应份额一旦确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办理,中选银行不得以市场变化、产品调整等理由要求变更份额、存款利率等,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暂停该中选银行未来12个月的参选资格。比选人有权变更中选单位,由排名紧随其后的单位中选,以此类推。
6、对未中选的报价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询价人: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人民西路530号11楼财务科
联系人:周萍
联系电话:13615205206
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
2024年9 月23 日
附件: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