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基地施工建设(新建钢吊桥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工程项目已由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通政办发〔2021〕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南通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基地施工建设(新建钢吊桥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南通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基地施工建设(新建钢吊桥系统)项目共分1个标段,即NTGSSFWQ-GDQXT标段,招标内容如下:钢吊桥及附属设施(含搁置牛腿)的制造、供货、运输、现场安装(不含水上吊装)、调试、试验、检验、验收、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施工图。项目属交钥匙工程。
2.2具体供货范围详见图纸,图纸中未提及或未特别提及但涉及设备性能、完整性设计、所必需的材料、工具、配件,以及与之有关的其他工作均应包括在供货范围之内。
2.3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日内完成钢吊桥系统制作,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安装。
2.4交货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任港镇扬中街1号(轮驳公司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部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企业资质: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钢吊桥或钢便桥的制造与安装;
(3)人员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不少于1名,须持有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C、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4年5月-2024年7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信誉要求: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线下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公共管理中心北楼4楼0429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现场填写申请函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线上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代理在收到投标单位的申请函、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的邮件及招标文件工本费后3日内将招标文件邮寄至投标人指定地址,投标人在收到后需将确认通知(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szjtsws@126.com,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未回函确认或未与招标代理联系的视为已收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20006687018010001618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等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4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港口大厦2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长江水上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
联 系 人:陆伟程
电 话:18762753130
邮 箱:luweicheng8@qq.com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公共管理中心北楼4楼0429室
邮 编:215021
联 系 人:黄立浩、张立新
电 话:0512-67629433-8002,19951565585(黄立浩)
邮 箱:SZJTSWS@126.com
8.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已申请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二〇二四年八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