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设备设施防腐项目 补遗书

发布日期:2023-05-08

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设备设施防腐项目

补遗书

各位潜在供应商:

现将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设备设施防腐项目补遗书编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后遵照执行。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十一条及第五章 合同部分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修改为:合同费用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每个结算周期的次月5日前,乙方将已完工作的相应费用汇总后上报甲方,甲方在收到支付申请后7天内审核完毕,审核批复后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60天内支付该期费用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结清(无息)。本项目质保期24个月,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2、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部分 第十三条 工程保修期修改为:本工程保修期为二年”。

3、招标文件中关于质保期及保修期描述不一致的均以“质保期24个月,保修期为二年”为准。

4、原招标文件及其他内容不变。

5、若招标文件与补遗书有相驳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