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长通趸G003特别检验修理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日期:2022-08-16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委托,就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长通趸G003特别检验修理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长通趸G003特别检验修理工程施工项目;

二、招标内容:

本建设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即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长通趸G003特别检验修理工程(修理内容详见长通趸G003特别检验修理工程单)施工项目。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本项目。

四、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30万(含20万隐蔽工程)。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自201911日以来有60米及以上船舶修理的业绩,时间以完工单中的完工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出具所属社保机构的最近6个月(20222~20227月或20221~2022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招标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并视情节将其列入本公司黑名单,限制参与本公司的招标项目。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拟申请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因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本次申请采用现场申请或线上申请的方式;

1.1现场申请: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到招标代理单位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9A1302-A1304室)进行申请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1.2线上申请:线上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公告下方下载项目附件:申请函(加盖公章)及上述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人邮箱jiehongrunannt@163.com(需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进行申请,申请完成后需联系招标代理(钱先生:15162861908QQ: 1255825247)确认申请是否成功,并在开标现场将申请函原件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2.本次招标项目申请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8241700分。

3.已按上述程序申请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可在申请现场领取纸质版本招标文件或通过电汇方式领取电子邮件版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必须于202282417:00时之前完成支付,售后不退,未按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

4.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成功领取招标文件后招标代理可以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标段,现金或线上支付,售后不退,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考察。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2961400分;地点为: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A1302-A1304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定于本项目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在上述投标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注意事项: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开标现场将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进行拆封并宣读主要内容,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打分结束后再开商务标(报价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商务标(报价标)文件予以退回。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本项目无原件包递交要求,但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查验,招标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所有中标候选单位的原件进行查验,对未能提交原件或提交的原件和投标文件中材料不符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三年内不再接受该投标人参加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招投标或采购经营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指定账户(银行本(汇)票、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均可),账户信息如下:

收取人: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京城南支行

账号:409500100100034201

2.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弄虚作假的;

3)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6)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港口轮驳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新

联系电话:0513-8516752113815204900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A1302-A1304

联 系 人:钱舒佳、邱海峰、南文秀

联系方式:1516286190818036206278

E-mail:1255825247@QQ.com

                                                              20228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