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口集团资产重组获突破性进展

发布日期:2006-01-12

2005年12月22日,国家商务部批复江苏省外经贸厅,同意香港保华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3470.20万元人民币,新增资本自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分批以等值外汇现汇缴付。同年12月23日,商务部颁发批准证书,批准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外资对企业进行资产重组;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了中外合资企业注册相关手续;27日,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合资企业进行了注册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是2002年8月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时,剥离南通港务局行政管理职能后更名组建。由于历史原因,企业包袱重,经营成本高,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机制不活,生产设备老化,资本有机构成低,加之自我积累甚少,在亟需大量投入的情况下,发展资金不足,严重制约了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和长远发展。从行业情况看,沿江沿海各主要港口纷纷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重组港口,继而做大做强港口,港口业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对南通港口的生存发展、进一步确立主枢纽港地位构成了严峻的挑战。鉴于周边港口发展咄咄逼人的态势以及港口经济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呼应省市大力实施“沿江开发、江海联动”和“以港兴城”发展战略,加快实现南通港成为亿吨大港目标,巩固南通港在长江沿线诸港中所形成的独特优势,南通市委、市政府对港口事业发展极为重视,正确决策并要求深化港口集团产权制度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迅速增加企业投入,促进集团公司快速健康发展,以沿江开发带动沿海港口开发,以沿海港口提升南通港口集群竞争位次,打造南通江海港口共同发展的互动格局,进而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确立南通市及南通港的比较优势。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通市成立了由发改委牵头的重组工作组,全力推进港口集团重组工作。2005年4月30日,集团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理顺职工劳动关系方案》,讨论审议了《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经过多轮艰苦谈判和规范操作,本着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2005年11月1日,南通众和控股有限公司、国投交通公司和香港保华集团签订了《增资协议》、《合资经营合同》和《章程》等三个文本。按照重组三方所签订的重组文件及商务部批复,港口集团资产重组后变更为中外合营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投资规模为28.88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96600.44万元人民币,经营年限为自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50年。   此次集团公司资产重组是南通市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重大项目,重组成功后对于完善集团公司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善企业资本结构、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能力、推动省市“沿江开发、江海联动”发展战略都有积极意义和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