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成功举行港口设施保安演习、演练

发布日期:2005-06-13

6月6日,一场以预防、打击海上恐怖袭击为目的的港口设施保安演习在南通港集装箱码头成功举行,来自江苏港口界及有关方面240多人到现场观摩。   上午9时整,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演习正式开始。按照保安事件模拟情景,恐怖分子从陆上和水上分两路企图袭击集装箱码头。顿时,集装箱公司的保安等级从1级上升至2级、3级。出入闸口封闭,道路设置路障,重点目标专人警戒。经海关H986系统检查,恐怖分子在集装箱内装上了爆炸物。此时,消防、救护、防暴、公安、卫生等人员纷纷到位,采取了各种预防措施,港口保安、武警防暴队等协同作战,终于在现场安全排爆。   与此同时,一艘载有爆炸物的恐怖船“野狼号”强行驶向集装箱码头,海事、公安、边检、消防、船舶公司等单位出动了海巡、公安、边检、消拖等船艇从不同方位向“野狼号”包抄,在江面上展开一系列拦阻、截击。“野狼号”以7级的速度冲过了两道防线,海巡、公安等船艇紧缩包围圈,形成合围之势,并同时展开了攻击行动。这时,“野狼号企图采取自杀行动,恐怖船上烟雾弥漫。只见全副武装的公安狙击手跃上“野狼号”,一举将恐怖分子擒获。整个演习大约持续了一个小时。   根据联合国《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简称SOLAS公约)修正案和《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简称ISPS规则)以及交通部《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要求,港口主管部门每年要进行一次港口设施保安演习。我国除上海、深圳进行过港口设施保安演习外,其余港口还未组织。这次南通港的港口设施保安演习不仅在南通、而且在江苏全省尚是首次。   这次演习全市参演单位达11个。港务局、港口集团、海事、海关、边检、长航公安、市公安、市反恐办、市消防支队、卫生局、安监局、财政局直接参与和指导演习。省交通厅副厅长李先友和市领导张小平、陈斌、李炎、陈振兴等亲临现场观摩和指导演习,全部参演和观摩人员达到240多人。   为确保首次港口设施保安演习顺利举行、圆满成功,南通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演习筹备办公室。港务管理局牵头组织了演习方案,并在5月23日组织了预演。港口集团、集装箱码头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此次演习的目的是对《港口设施保安计划》进行测试并加以修改和完善,加强各方面应对恐怖袭击的整体反应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   据介绍,9.11以后,恐怖活动已成为危害世界安宁的一颗“毒瘤”,海上反恐是我国根据国际公约而采取的履约行动。南通港举行如此规模的海上反恐演习,不但在江苏是首例,而且也是我国中小港口中的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