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十项禁令” 确保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2004-02-10

为从本源上预防事故的发生,南通港口集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集团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的“十项禁令”,以确保港口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十项禁令》自1997年制定实行以来,由于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对港口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但随着港口生产的日益繁忙,部分人员对安全工作产生麻痹、松懈思想,导致作业现场习惯性违章有所抬头,有些安全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血的教训敲响了警钟。 针对严峻的安全生产态势,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重温“十项禁令”并坚决有效地加以贯彻落实,做到人人熟知“十项禁令”,人人自觉执行“十项禁令”,营造出安全祥和的港口安全生产的氛围。通知同时要求各生产单位要结合安全监管制度的梳理、修订工作,对违反“十项禁令”的人和事明确处理程序和处罚形式,促进安全生产的理念体现在生产的每个环节上并深入到每个职工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