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集团荣获“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22-01-26

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中小学)和江苏省文明行业的决定》文件,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获“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工作部署要求,着力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党的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紧紧围绕集团高质量发展大局,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等为契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城市创建为统领,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切实提升工作实效和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文明创建工作是一场没有终点的接力赛。集团将以此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为鼓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展示南通港人良好形象,为“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再立新功,以一流的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