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港沙新世界码头3#-4#泊位对外开放通过省级验收
发布日期:2021-05-20
5月19日,江苏省商务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港口口岸码头开放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及省政府办公厅办文单要求,组织了横港沙新世界码头3#-4#泊位对外开放省级验收。江苏海事局、南京海关、江苏出入境边检总站等省级查验单位的业务负责人,南通市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刘建出席会议。
会上,验收组听取了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码头建设和对外开放相关情况的介绍,审阅了码头泊位资质、开放管理制度等台账资料,并对码头泊位的查验监管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一致认为,横港沙新世界码头3#-4#泊位项目批复和工程资料齐全,符合生产建设的基本条件;码头生产设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对外开放的条件已基本具备,符合对外开放的要求,建议由省商务厅报请省政府批准正式对外开放。
刘建代表集团公司对莅临验收会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集团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建设的口岸联检单位表示衷心感谢。
刘建指出,高标准布局谋划、高起点规划建设横港沙现代化散货基地、有序承接市区码头搬迁业务转移,是南通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刘建表示,横港沙3#-4#泊位对外开放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是对南通港口发展极大的鼓舞和支持,要以省级验收为起点,以整改落实验收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为抓手,形成口岸联检单位和码头开放单位的互动、联动,共同创建对外开放标杆型企业;进一步加大投入,按照验收组的要求,增添必要的设备设施,竭尽所能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横港沙3#-4#泊位正式对外开放后,码头管理公司将积极配合查验单位做好码头监管场地、警戒区域、口岸管理网络、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健全,加强出入境人员、货物的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对外开放各项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开足马力生产,坚持高效运行,当好南通港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压舱石”与“稳定器”。